机构名称: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电话:0355-3036211 投诉电话:0355-3041276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3036676 办公地址:长兴南路70号 网 址:www.csrdpc.gov.cn 电子邮箱: czsfgwbgs@sohu.com 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和专项规划;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融资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和投融资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相关问题,促进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4、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煤炭资金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负责指导信托业、证券业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性;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的审查;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5、研究全市对外开外的重大问题,提出对外开外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借用国外贷款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使用方向,监督债务安全情况。 6、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拟定工业总体发展规划和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 7、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问题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并根据运行情况对进出口计划进行调整;负责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高级储备管理;研究提出现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协调管理工作。 8、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全社会事业发展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9、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绿色GDP核算体系;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10、负责全市信息网络建设,编制全市信息网络总体规划。监测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变化、掌握市场信息、研究市场规律,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具有预测性和指导性的相关信息和企业发展指南,引导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1、提出全市物价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管理办法。 12、负责编制全市“以工代赈”扶贫计划,做好项目的安排和资金的使用。 13、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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